规定是,公民因死亡,迁移户籍,服兵役,服刑等情况下,会被户籍登记地派出所注销户籍。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针对我的汽车卖了近2年了,我要求过户,可是买主不配合怎么办?我可以自己到车管所销户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卖了没过户,那车就还是原车主的,是可以进行销户的。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注销车辆,需要你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着车,到车辆登记号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
不可以,车辆没有过户是无法注销的。注销机动车,需要车辆登记人带车一起,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保险等手续,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或到车管所指定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对方不过户可以凭机动车买卖合同,身份证,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要求对方配合过户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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