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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2022-03-19 10: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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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9 回复

专业分析:

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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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成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对已竣工尚未出售的物业,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购房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基金。业主验收后,对无装修、无入住条件的空置房,自验收之日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并登记确认之日起,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

李方勇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房屋买受人即业主之前,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正式通知业主入伙,自业主入伙之日起房屋就不算是空置房。因此,自业主收楼开始,即使房屋无人居住,也应按时全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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