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 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为: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 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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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特点是: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行为;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的权属需明确属于出借人个人;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民间借贷的概念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 特点是: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的权属需明确属于出借人个人;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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