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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肯抚养孩子女方有权拿走吗?

2022-06-25 1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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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5 回复

专业分析:

女方不愿意抚养子女的,可以与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子女,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因此您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则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情况对于孩子成长不利。如果最终由您抚养子女的,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数额一般为男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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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不能给孩子改姓。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胡梦蝶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孩子给男方,女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协议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但是抚养能力不能保障孩子所需费用,并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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