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对交通肇事逃逸中的主观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客观行为的表现来进行判断的。而不只是听当事人的辩解而已。如果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肇事逃逸。如果确实不知或客观上不可能知道的,则不构成肇事逃逸。 1、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由逃逸的一方全部承担,如果证明确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肇事后逃逸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毁坏事故现场的也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