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针对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证件及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二手车转让要的证件有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买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二手车买卖合同;机动车交强险保单。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的资料如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