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针对电动车保险公司负责损害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等合理性费用。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如果不负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负事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所负责任比例来赔偿对方的损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