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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施,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债务人失踪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庭审时原告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依法作出判决。 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此外,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在诉讼中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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