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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后如果对方起诉执行机关不接受怎么办

2023-04-18 10: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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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8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仲裁已经生效,对方起诉法院受理不影响执行机关对原结果的执行。除非是遇到到其他不了抗拒的因素,对方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会影响。 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暂缓执行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暂缓执行只是暂时的停止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应立即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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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普通的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仲裁判决后公司却不执行,应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即公司承担。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应该去你公司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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