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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决后,没有缴纳罚金,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还需要再处罚吗

2022-02-24 08: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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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4 回复

专业分析:

罚金是附加的刑罚,是需要执行的。交了罚金对刑期有帮助。 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缴纳。 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2〕2号2011年1月17日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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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金是需要交纳的,交纳罚金如果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先判决再交罚金。实际操作中,能否交罚金确实影响量刑,所以也可能提前交,只要法院收钱愿意给开正式发票,就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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