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破产贷款怎么办,有一下三种解决办法:第一,被动等待,任由银行从开发商账户划走贷款。最后失去房子不算,以前的首付也会打水漂。第二,积极协商。当购房者的还贷能力出现问题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银行调整贷款年限。比如,购房者当时申请的还款期限是十年,这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延长至二十年归还;同样的,如果购房人当初申请的还款期限是二十年,尔后自己的还贷能力增强,即可要求银行缩短还贷时间(购房者只有一次机会)。第三,转按揭降低损失。购房者无法再偿还银行贷款时,将房子卖给有能力还款的下家,并对余下部分贷款通过银行办理转按揭。将违约可能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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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确实联系不上贷款公司,也没有其他还款渠道,可以申请做提存公证。在现实当中有些贷款公司倒闭之后,有可能相关的银行账户就会被冻结或者注销,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就有可能没法正常还款,但是借款人又不知道贷款公司其他还款方式和渠道,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以为不用还钱了。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大家还是要想办法把这些债务还清,以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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