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属于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还需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五)属撤销的,须提供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属吊销的,须提供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六)监护人申请注销被监护人的驾驶证的,应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七)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2张。(规格为32mm×22mm,分辨率为300dpi)
针对营运车辆退休年龄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如果从事的是重体力劳动或者有害身体健康的一些工作,女性年满45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男员工的退休手续比女员工迟10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