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问题而言,双方在分户后,原户口本上没有加盖注销专用章,只是户籍管理部门在履行手续时的疏忽,不应该双方已经分户的事实,当事人只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即可。更不会影响当地的拆迁政策补偿。其次,虽然所涉及的户口本没有加盖注销专用章,但是户籍管理部门已经备案。同时,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而非手续疏忽就能影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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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要收回去的,旧的也有用,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也会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户口簿因破损或者是丢失补办,之前旧的就会作废了,如果是破损换新,户籍管理中心是要收回旧的户口簿,如果是遗失找到要交给户籍管理中心进行作废处理。所以说补办之后的旧户口本是没有用的。
户口页上没盖户口专用章通常没有效。实行户口制度,可以按户主类型分为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两类。高校、人才中心和很多单位都是非农业集体户口,相应户主为学校、人才中心和单位。户口首页就是一张纸,主要针对集体户口,说明该集体户口的户主是谁。如果是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持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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