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和内容。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针对目前的业主委员会会议应采用的方式包括,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业主委员会具有以下权利: (1)召集业主大会; (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不包括。业主委员会选举是选择代表物业小区利益的人员,维护全体业主的职责,小区外商户本身不属于小区内部人员。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