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残,经法医鉴定为五级工伤伤残,根据这些情况,在单位应享受哪些待遇?国家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根据伤残抚恤金应按劳动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4条的规定处理,即:职工因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1、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的工资; 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4、伤残程度被评定为五级而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以上规定明确了企业在支付伤残职工工伤待遇方面的责任。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国有企业如何确定伤残程度和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办发[1997]45号)的规定:该项抚恤金应由企业支付。同时还规定:工伤伤残被定为五级和六级并由企业支付伤残抚恤金的职工,企业和职工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伤残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退休手续后,其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针对我姓李。我被评五级伤残。如果一次性终止劳动合同能赔多少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次性能赔多少钱还是要根据职工的工资来进行判断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般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五级工伤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有以下3点:1、分发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按月分发7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3、伤残津贴实际的金额低于最低工资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工伤员工办完退休手续后,就会停发伤残津贴,转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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