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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车辆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3-06-20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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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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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水灾导致车辆损失车辆折旧费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也是可以的。车损险的保障对象是车辆,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驾驶人在涉水行驶时车辆熄火,但是驾驶员强行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第247号发布)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帮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人吸收资金,从中收取代理费、管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参与非法集资不仅责任自担,如果还为非法集资犯罪提供帮助、充当资金掮客并且收取代理费等的,还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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