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针对遗嘱继承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2、所有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 6、所有继承人跟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7、如果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需要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8、遗嘱原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