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一定会遇到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的问题,如果贷款人不想办理保险手续,银行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因此,许多购房者认为,贷款买房购房者办理保险是应当的事。那么,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什么呢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很多银行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要求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保险。因此,购房合同保险的问题在实践中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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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需要注意的因素有:借款人应当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注意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第一,不等同于理财产品。 消费者在去银行购买银保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首先弄清楚,这款产品到底是银行或者基金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只有搞清楚了是保险产品之后才能接下去详细了解银保产品的保费保额、保障范围等等信息。 第二,被保险人必须签字。 如果消费者在银行购买其它理财类的产品,只需要自己签字就可以完成手续,但是保险产品由于涉及多个个体概念,因此根据规定,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所有保险合同上必须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两个人的签名。而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时,无论是代理人还是消费者都往往容易忽略这一点。保险专家解释,被保险人签名主要是为了抵御道德风险和未如实告知的风险。 第三,满期时间要问清楚。 保险公司推出的银保产品多为期缴型产品,例如缴费5年,10年后满期领取生存金。这当中就会出现“缴费期限”和“满期时间”两个概念。由于不明白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不少投保人就会把上述例子中的5年当成产品的期限,在5年后去提取生存金,却发现自己属于主动退保,只能拿回本钱,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保险专家解释,“满期时间”一般比“缴费期限”要长很多,因此投保人在选购银保产品时必须先问清楚满期时间,也就是开始领钱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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