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5周岁,副处级,在今年2月26日接到单位办理退休的电话通知,恰巧看到中组部、人力资源部(组通字(2015)14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60岁退休的通知,我认为在3月1日前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延迟退休的条件。理由:一是中组部文件明确。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女干部满60岁退休,并且是从3月1日执行,文件的第一条副处级以上女干部年满60岁退休;二是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适用本通知,我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就适用这个通知。另外,文件没有说已下了退休通知的,就必须退休;三是接到单位通知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事,我2月26日(2月只有28天)接到的通知,还没来的及办理就从网上看到了中组部文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涉及我个人的切身利益,向单位、组织反映一下个人的想法合情合理,得到的答复是给我反映一下,我就一直等待,没想到等来的是组织部找我谈话,我又把我的理解和想法反映给了领导,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释,文件说该通知“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请各级领导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研究一下我这种情况,并给予答复;四是为什么本单位在3月份就给我停止发放工资,是否符合法律。 今天又通知我办理退休手续,我作为一名老党员,会积极配合的。但我仍然存在疑问,在我没有写退休申请的情况下(文件指出如果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如果在3月1日后的今天办理退休手续,是不是违背中组部文件精神,应该需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强行办理,我会以正当途径维护个人权益,把问题弄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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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是60岁。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此前对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有政策规定,但全国执行情况不统一。这次的通知增强了刚性要求,可以确保已有政策的落实。
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应当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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