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针对涉外国家赔偿原则涉外国家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形包括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有以上情形的,国家不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形如下: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3、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