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自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这样认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投案自首的行为: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此时如果构成犯罪的,那么可以认定为自首,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就不属于自首。
交通肇事中,若行为人有逃逸情节的,那么,此时对其的处罚就会比较重。那要是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又选择到司法机关自首的话,此时就会酌情考虑处罚。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发后没有逃逸,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依法认定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案机关,侦查期间,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要做到罚当其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