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是支付解除上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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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预告性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通过协商解除和依法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辞职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头:辞职申请书。 2、正文:劳动者姓名、下班、年龄、担任职务、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辞职理由等。 3、结尾:写明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书面形式指的是离职申请书、辞职信等;交由上级领导,领导批准后,交给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的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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