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安全生产、交通、环保、卫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密切配合。
针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如下内容: 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目标; 2、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类别; 3、工程概况; 4、工程主要重难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5、危险源的识别; 6、防范措施; 7、事故的应急措施; 8、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9、应急准备: (1)应急指挥领导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3)应急领导应急人员的职能及职责; (4)训练和演习; 10、应急响应; 11、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2、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13、土方应急预案; 14、防汛、防台暴风雨应急预案; 15、地震应急预案; 16、水灾应急预案; 17、现场施工保护应急预案。
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般没有有效期的具体规定。只要企业的环境、设施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重大变化,一般就可以继续使用。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