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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属于男方,但结婚后由于拆迁,用拆迁款买的房子。如果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12-07 2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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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2-07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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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很多婚前房产在婚后被拆迁,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离婚的时候一方主张是自己婚前个人房产的自然演变,而另一方就主张自己作为配偶以及家庭成员,根据拆迁政策对拆迁补偿利益是享有权利的。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获得的补偿利益,另一方要想分割,必须是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内,此时配偶作为家庭成员,是拆迁补偿所要考量的因素时,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 (2)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的补偿利益(补偿款或者是安置房等),根据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3)如果一方的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一方可以选择按照家庭人口或房屋面积来取得安置房或补偿款,两种补偿方式的选择存在差异。不可否认如果一方选择按照家庭人口的方式进行补偿,配偶是应获得相应的财产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原始生成,也非基于法律规定而生,而是一方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作出选择后产生,如果一方最终若未按人口方式结算,也会按照原房屋面积结算,故配偶所享有权利价值不应超出一方在作出选择时的意思表示。换言之,配偶所能享有的财产权利是一方因选择按人数结算后比按原房屋面积结算多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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