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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2019-07-15 2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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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7-15 回复

专业分析: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笔者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   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起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方式:   (1)自申请之日起60日;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可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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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撤诉要看撤诉的情况,如果是当事人自行撤诉的,应当认为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诉讼时效仍然继续计算。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经过期间的实际时数和日数,即为期间届满;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以与开始期对应的那一日为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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