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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

2019-11-13 0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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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彬律师

2019-11-13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你给孩子的帮助属于自愿和义务的,不影响你法定的和约定的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不能拿这个来抵什么。离婚协议上约定的各自抚养是有效的,双方均应当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他如果不把孩子交给你抚养,是事实上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你同意变更,双方应当订立一个协议,约定变更为由他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最好是请律师代书。如果你不同意变更或就抚养费不能达成一致,你可以拒绝他的变更要求,他如果坚持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变更及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他不起诉变更,则在任何时候都无权向你主张抚养费,相反其违约行为侵犯了你的抚养权利。上述《意见》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即使由子女提出法院支持的话,也只会适用于将来的抚养费,不会支持追索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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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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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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