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是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一、一般人身损害在GB18667-2002附录B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C=Ct×C1×(Ih+)(≤10%,I=1,2,3……,多处伤残)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100%。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主要是残疾赔偿金:不满60周岁计算20年*两个十级(0.11或0.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像交通事故还要看责任分配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你们当地的规定,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查下文件,这部分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你们当地的规定,你部分在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你们公司向你支付。另外,还有注意下,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问题。以前做的表,计算伤残待遇的,在文库里面,是我们这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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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在就医治疗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向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等费用,并且需要就医治疗的,需要办理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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