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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的退休金调整方案如下: 1、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墩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会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进休退职央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32元;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注:本人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倾斜调整:高龄退休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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