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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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在国内还是国外办理结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可向所在地的省级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所需要材料按我国民法典规定提供。具体为: 一、你本人需要向你的户籍所在地的省级婚姻登记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国外一方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证明(一般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三、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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