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侵占或者损害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施;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针对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应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如果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由国务院批准,但是在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