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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登记时多了一个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三十天内有一方不愿意则可取消申请。三十天之后双方再去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三十日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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