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性质赠与合同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针对赠与合同的特点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赠与合同的特点如下: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权为内容,赠与结果转让财产所有权;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有义务向受赠人支付财产,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义务。赠与合同是单一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赠与人在交付财产前可撤销赠与。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交付财产前不可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特点如下: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4.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