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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定义是什么?

2022-10-10 2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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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 回复

专业分析:

1,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同居关系的,又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5,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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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非法同居也叫作非婚同居,通常是指男女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的生活,也会被他人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通常有以下3种形式:1、无配偶男女没登记结婚,就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公开同居关系后又和别人公开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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