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单位产权房和已经销售的房子不一致,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税费,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新产证,确认过户信息。
对方不配合过户一是可以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从而将房产顺利过户;二是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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