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决策、财务核算与管理、收益分配、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监督;(三)规范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决策、执行行为;(四)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及人事、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五)其他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针对国有控股企业应该履行哪些预防腐败工作职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下列特别职权: 1.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依法行使选举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直接作业环节监护人基本职责有以下几点: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