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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购买商品房能够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为: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办理材料如下: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房发票(或者收据)(原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 1、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20%以上的购房发票(或者收据)(原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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