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办理 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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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卡的步骤是1、申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填写;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3、申报成功的后,申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受理申办办理地点领取新社保卡。
一、医保卡挂失补办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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