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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如下: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双方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相关法及相关解释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一人一半分割,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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