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未婚生育有产假,单位不可以因此辞退。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所有女职工,其中第七条规定的产假,并未区分生育条件,凡是生育的女职工均享受有产假。女职工未婚生育虽然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但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针对未婚生育有产假的单位是否可以辞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实施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