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9 回复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民法中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离婚引发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3.11
2022.02.28
2022.03.18
网友热门关注
1,493人已观看
1,758人已观看
民法新规定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起诉管辖
222人已观看
272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