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针对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子女探望权主要有以下规定: 1、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等。
起诉离婚后看小孩探望权法律规定是判决书里确认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的,应根据判决书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或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地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