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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处理职务侵占罪的新标准?

2023-03-07 0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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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7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职务侵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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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一百万。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湖北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以一万元、三十万元分别作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起点,并以此作为立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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