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而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为6%左右,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5%,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而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大多数均超过了该规定,于是许多借款人故意欠钱不还,等着出借人起诉甚至主动要求出借人起诉,因为通过诉讼,他们所承担的利率就不能超过银行的四倍。这种恶意欠债并规避法律的行为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讼费,也浪费了有效的司法资源。
针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计算是怎样的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间借贷中利率的确定方式如下: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