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需注意哪些问题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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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据书写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应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明确贷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要写清楚;贷款利息要写清楚,年利率或月利率要明确,最终贷款利息总额要约定;明确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第一、借贷要合法。 第二、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 第四、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第五、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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