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一般说来,在住房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风险事故可能给住房造成损坏,给住房者带来经济、生活上的困难。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住(租)房人可与保险公司达成一项协议,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保险公司对住房的意外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保证。这种以住房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目标的保险,称为房屋保险。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1、实际承担期限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 2、保费收费方式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3、谁是合同受益人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针对提供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的应当马上进行补办,房屋贷款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在丢失后可以找另一方重新签订一份再进行签字确认即可。丢失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的贷款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