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遗嘱 立遗嘱人:林某某,男,68岁,某某省某某市人,住某某市某某路23号 遗嘱内容: 我今年68岁,且患有高血压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 目前,我所有的财产状况如下: 1、位于某某市某某路23号商品房一套,83平方米,内 有组合家具和组合沙发各一套,以及椅子等其他家具若干。 2、有某某市农业银行定期存单一张,存有人民币7万元。 二、 在我离世后,财产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商品房及房内的所有家具归儿子林某某所有; 2、定期存款单7万元,分给儿子林某某2万元,女儿林某某5万元。 三、本遗嘱一式三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我本人、儿子林某某、女儿林某某各执一份。 立遗嘱地点:某某市某某路23号 立遗嘱时间:某某年某月某日 立遗嘱人:林某某(签名盖章) 见证人:王某某(签名盖章) 刘某某(签名盖章)
针对高血压病人遗嘱范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