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 根据刑法第2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2款规定,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程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针对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