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针对但是这个店面有2个房产证,我能解除合同吗?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合同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既然是别人替你签合同,那么首先你自己有无委托他为你代签合同,假如是有的,那么也就是你授权给他了,责任由你承担。反之,你没有委托他代你签合同,其擅自做主为你签下的合同,那么属于无效合同。
可以退伙。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经结算,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规定的亏损分担办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来抵补亏损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此外,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即退伙人在依协议清退财产或承担债务份额后,合伙企业分担给某一合伙人的债务份额,该合伙人无力承担,而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足以偿付这种债务时,已退伙合伙人还必须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连带承担偿付责任,因为这种债务发生于退伙之前,而且退伙人当时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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