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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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二手房需要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房屋的位置、房产状况、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处理等达成协议后,双方至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应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
买房转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在付款前应先了解房产商是否有售房能力,不要轻易付款。 2、在付款时应索取盖有开发商或代理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收据,如转账,应核实账户的户名是否为房产商。 3、警惕开发商或售楼人员的一些欺诈行为,不可把款存入或转入私人账户,亦不可为逃避税费任由房产商开具低额发票,最终受损失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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