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行为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针对非法拘禁行为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应立案:持续二十四小时以上;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以上三人;非法拘留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非法拘禁、致残、死亡、精神障碍;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司法人员非法拘禁无辜的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